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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招兵买马(三)

式刀始终坐在桌旁安静地看着忙碌的慕雁歌和诺冥,没有出声鼓励也没有出声打击。

“呲”慕雁歌将一个鸡蛋打在锅里,油飞溅着,慕雁歌赶紧后退几步,伸手挡住脸,每次煎荷包蛋的时候,都感觉是胆战心惊。等油稍微不溅了一些,她立刻赶紧用锅铲将荷包蛋快速地翻过来,这个技术她练了很久,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,荷包蛋完好无损,还是圆圆的,不禁得意地笑了一下。

看表面已经煎得差不多了,赶紧出锅,香喷喷的荷包蛋,让慕雁歌猛咽口水,她都好久没有吃到了。当慕雁歌将荷包蛋放在式刀面前时,不意外的,式刀挑了挑眉毛,诧异地看着金黄的荷包蛋。“这是什么?”

“荷包蛋,尝尝看。”慕雁歌已经在上面放了少许的酱油。

式刀夹起荷包蛋,轻轻咬了一口,外脆里嫩,鸡蛋的香味完全散发出来,不得不说很不错。

“你吃吃里面的。”慕雁歌觉得里面的蛋黄才好吃,她今天把蛋黄煎的稍微熟了一点,介于液体和固体之间。

式刀咬了一口,觉得口感很不错,并不觉得腻,也没有腥,他是第一次吃到这种东西。不禁看了慕雁歌几眼,这小姑娘不简单。

慕雁歌嗅嗅鼻子,闻到了粥的味道,马上去厨房将猪肉爆炒一下,时间很短,然后她打开锅盖,看到粥已经快要好了,赶紧将肉放进去,再将诺冥拿来的奶也倒进去,只倒了少许,然后慢慢搅拌,很快奶香就四溢了。不敢煮太久,否则牛奶的香味和营养就没了,慕雁歌赶紧将粥盛出来,切上少许的葱花,顿时一碗美味的粥就出锅了。

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,慕雁歌希望式刀能够喜欢,毕竟她现在做的东西都是他以前没吃过的,算得上的创新。

“式刀,尝尝看,你要是不满意我也没办法了。”慕雁歌累得趴在桌子上,做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。诺冥则是站在旁边,心里很紧张,要是忙活了这么久还请不动式刀,那她一定会失望的,他不想看到慕雁歌失望。

式刀勾起一勺,白粥配上葱花,颜色上很好看,而且还飘荡着奶香,入口柔顺,有肉的味道,有粥的味道,还有很温暖的感觉,他满意地点点头。“不错。”

“真的吗?不错啊?哇,式刀,爱死你了。”慕雁歌就差扑上去了。

“好了,你去收拾好,我跟你们去。”式刀淡笑,这孩子很率真也很有自己的想法,其实在第三天她到来的时候,他就已经决定去了,只是还想着为难她一下。看看闺中大小姐是不是只是不沾阳春水,没想到效果不错。

“好类,收到!诺冥,一起收拾。”慕雁歌开心极了,没用多少时间就收拾好了。

走在回去的路上,慕雁歌突然想起一件事,小声问道:“诺冥,那个奶是从哪里弄来的?”诺冥涨红了脸,不自然地别过脸去,不肯回答。

“怎么回事?你不会,不会……”慕雁歌猜出了几分。

“嗯嗯。”诺冥艰难地点头。

“扑哧”慕雁歌毫无形象地大笑,诺冥真是傻的可爱,居然真的按照她说的去要了母乳过来,难怪会这么的香。

酒楼的事情准备妥当之后,慕雁歌开始烦恼答应欧阳离镜的衣服,她一直拖着没做,他也没有来催她,可是她总是要做好的,否则他又会用什么烂借口来赖皮。

慕雁歌盯着白得发亮的布发呆,对于做衣服,她可真是一点都不会,是不是还要去找个师傅来教教她?首先她得把衣服的雏形做出来才能在样式上加以设计。她再次拿着布来到之前做过衣服的制衣店,准备跟这里的老板合作完成这件衣服。

“掌柜的,我想要做一件衣服,你可不可以教我一下?”慕雁歌谦逊地问道。

掌柜的惊讶地皱眉,做衣服?“姑娘,不好意思,我们这里是做衣服的地方,不教人的。”要是手艺被偷学就麻烦了。

“呃,不是不是,掌柜的,你可能误会了,就是过几天是我夫君的生辰,所以我想做件衣服给他,要不这样好了,你帮我做出衣服的样式,然后我再自己弄。”慕雁歌赶紧解释,她可没想偷学,对做衣服这件事,她没多大的兴趣。

见掌柜的还在犹豫,慕雁歌再说道:“我可以付你双倍的钱。”

“好吧,你需要什么样式?”掌柜的禁不住慕雁歌几番说,答应下来。

“就按照这个样式,然后上面不要有任何的花纹。”她只需要一个衣服的样子就可以了,至于其他,她自己添加。

“行,光做这样的话很快。”

“这是尺寸,我就在这里等着。”慕雁歌在构思该怎么在衣服上添加东西让衣服看起来不太一样呢,要不然无法在欧阳离镜眼里过关。

过了一个多时辰,掌柜的就将衣服拿了出来,正是墙上挂着的样式,不过配上这顶级的料子,就光光素衣就十分好看。

“请问掌柜的店里有没有会狂草的人?”慕雁歌拿着衣服看着各个地方的接口,看是否紧密。

“抱歉,没有。”掌柜的摇头。

慕雁歌付了钱之后就去寻找书画店,那里肯定有擅长书法的人。巧儿默默跟在她的身后,以为她又要为她自己做新的男装。

“老板在不在?”慕雁歌进入店,看到墙壁上挂着很多画还有书法。

“姑娘,有什么需要?”老板笑呵呵地过来,看起来很慈祥。

“请问你这里有没有擅长狂草的人?”慕雁歌环顾四周问道。她看到有不少人聚集在这里,有赏画的,也有小声谈论的。

“有,有!姑娘,你可找对地方了,这位就十分擅长狂草。”掌柜的给慕雁歌引荐。她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中年男人,留着长长的山羊胡子,他正在专注地写字。“李老,您看这位姑娘要找会狂草的人,您有空不?”掌柜的对他很尊敬。

他没有理会掌柜的,也没有看慕雁歌,依旧专心地写着自己的字,慕雁歌低头看去,只见宣纸上几个大字龙飞凤舞,十分漂亮,但是看不出是什么字。她能力有限,对于狂草虽然喜欢,可实在是看不懂。

“姑娘,你等等,李老写字的时候很专心。”掌柜的向慕雁歌解释。

“没事。”慕雁歌摇头,她知道有才能的人都会有傲气,等就等一会,反正她也不急。

当最后一笔落下的时候,慕雁歌觉得好像一条游龙盘旋,十分壮丽,不愧是大师,就这气魄不是一般那人可以写出来的。

“你找我有什么事?”李老开口,目光深邃,不像一般上了年纪的人那般浑浊。

慕雁歌首先深深一拜然后才开口,“我希望李老您能在这件衣服上写几个字。”慕雁歌让巧儿将衣服摊出来。

“在衣服上题字?”这可是前所未闻的。

慕雁歌点头,想把衣服设计得有意思一点就必须创新。

“有什么特别的要求?”李老觉得有点意思。

“字要写大一点,然后竖着写下来,让这件衣服看起来有种飘逸的感觉。”慕雁歌希望行为流水的感觉。

“好,要写什么字?”李老很有兴趣挑战。

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与嗟阔兮,不我活兮,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”慕雁歌在纸上写下几个字,她只会写一般的字体,这种狂草实在是没有天分。

“好词好词,姑娘这词是出自谁手?”旁边不少人看着,当慕雁歌写完之后,忍不住赞叹。

“献丑了,李老,就写这两句。”慕雁歌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,她只希望快点将衣服完成。

“好,那老夫就开始了。”李老也赞叹这几句词,不禁为自己能写它而感到骄傲。

李老将衣服平摊在桌子上,手握着毛笔,手指苍劲有力,他正在心中描绘这两句话的位置,希望一次写出来就成功。

突然,李老手腕一动,顿时衣服上出现了一连串的字,没有一点停顿,像翱翔的飞龙霸气而不失婉柔,又像是一条黑色的彩带贴在衣服上,无比的相称,慕雁歌看着李老的杰作,不禁赞叹:“李老,您太厉害了,实在是好看。”

“是姑娘的词好。”李老也很满意自己的狂草,但还是很谦虚地说道。

“客气客气,李老,多亏了您的字,才让这件衣服看起来那么的与众不同,您开一个价,我定双手奉上。”慕雁歌开心极了,欧阳离镜的衣服终于完成了。

“不用,我只是写了几个字而已。”李老不愿意收钱。

“那可不行,李老的字可算得上是一字千金那,只可惜我没有那么多的钱。”慕雁歌钦佩之下,还是懂得藏财,要真是一字千金,她还没那么阔气。

“姑娘,真不用了。”李老还是推脱。

“李老真是不一般,要不这样好了,这是一百两的银票,如果以后我还需要题字就来找李老您,您可一定不能推辞啊。”慕雁歌让巧儿拿出一百两的银票放在桌子上就离开了。

“小姐,这是您为王爷做的衣服?”巧儿不可置信,小姐怎么会为王爷做衣服呢?

“嗯,怎么样?好看吗?”

“好看!”真的很好看,她在想王爷穿上一定很好看。

慕雁歌拿着衣服心满意足地回到府里,她终于收工了,欧阳离镜一定会满意的,不满意的话,她自己去改小了穿。

“丁管家,王爷在哪里?”慕雁歌并不知道欧阳离镜的行踪。

“回王妃,王爷在书房。”丁管家现在一见到慕雁歌就先看看她不远处有没有杜芙的身影,生怕再惹到麻烦事,两个都不是容易伺候的主,现在想想还是自家王爷最好伺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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